一、考证背景
2001年12月,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了《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7号),国家开始实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二、从业方向
凡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规定。国家对工程咨询行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本考试是为此而举行的专门考试。只有通过本考试成绩合格,表明其具有相应的水平和能力,才可获得工程咨询行业的执业资格。本资格全国范围内有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可在以下范围执业:
(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咨询;
(2)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咨询;
(3)经济建设专题咨询;
(4)投资机会研究;
(5)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6)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7)工程项目评估;
(8)工程项目融资咨询,绩效追综评价,后评价及培训咨询服务;
(9)工程项目招投标技术咨询;
(10)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工程咨询业务。
三、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一共4本:《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工程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4个科目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考试题型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4、该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
全部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1]
⒈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⒉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⒊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⒋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⒌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⒍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⒎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试科目分为《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等五个科目。
考试设《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共5个科目。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配发,用后收回。
科目名称考试时间题型题量满 分
工程咨询概论2.5小时单选题:60道 多选题:35道130分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2.5小时单选题:60道 多选题:35道130分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2.5小时单选题:60道 多选题:35道130分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2.5小时单选题:60道 多选题:35道130分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3小时综合题:6道130分
免试部分科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⒈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⒉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⒊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⒋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五、报名条件
1.凡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论是否退休,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2.(一)中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一)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一)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咨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二)1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二)2中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二)4中所称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组织领导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考试大纲,编写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或授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
七、主考单位
由人事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负责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并成立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该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八、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九、颁发证书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十、注册证书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