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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疫情重压下医药企业享受“税收红利”如何做到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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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重压下医药企业享受“税收红利”如何做到合规》

编号: GK007               类别:医药医疗           方式:内训课、公开课
时间: 待定1               地点:待定
课长: 1天                 讲师:简老师
对象: 医药企业财务人员、办税人员
收益: 医药企业务必准确把握最新税收政策,在享受便利政策及优惠的同时做到合规,避免错误适用政策引发的税收法律风险。
备注: 课程大纲仅供参考,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特点,进一步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培训大纲。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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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日常征收管理事项亟待知晓

1、受疫情影响,部分医药企业可能无法正常进行纳税申报或无力缴纳税款,请问税务部门都有哪些措施予以解决?

2、医药企业如何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申报的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3、医药企业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税款有什么条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4、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要求比较高,医药企业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申请免除滞纳金么?

5、请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需要企业提供什么证明材料,以证明受到疫情的较大影响呢?

6、一家医药企业,如何知晓自己是否属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是否需要申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第十八项规定:“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请问这个文件里面规定的“逾期申报”是指按征管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并且核准后的逾期申报,还是指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导致的逾期申报?

8、某公司是2019年成立的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目前纳税信用M级。春节期间某公司响应政府号召提前开工生产,已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请问某公司能享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吗?这项政策对纳税信用级别有没有要求?

9、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如何申报享受优惠?

1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二、三条中提到的物品和货物是否有具体范围?

11、纳税人1月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暂时不能作废以及开具红字发票,准备按照文件要求在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请问在办理2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是否可以先按照免税申报?

12、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影响纳税信用?

13、购买方要求退还增值税免税部分怎么办?


二、医药出口企业退(免)税常见风险防范技巧

1、A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医药物资出口的外贸企业,2020年1月从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了一批防护服出口到泰国,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由于国外客户反馈良好,A公司3月1日从该小规模纳税人再次购入一批防护服,此时提供的专用发票上的征收率变成了1%。请问A公司在使用这两张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该按照哪个退税率退税?

2、B医药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在2016年6月放弃适用退(免)税政策。由于2018年和2019年国家多次调整税率和退税率,所以期满36个月后,B医药公司自2019年6月1日起恢复适用退(免)税政策。请问,现在B医药公司还能恢复2019年6月前的退(免)税吗?

3、B医药公司在2018年3月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到现在还不满36个月。2018年、2019年,国家多次调整了税率和退税率。请问,B医药公司现在可以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吗?

4、B医药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18年3月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近日,B医药公司注意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0年第5号公告,允许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企业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2018年11月国家曾经调整过出口退税率。B医药公司能否根据5号公告规定,声明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并对自2018年11月起出口的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

5、B医药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17年12月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5号公告的规定,B医药公司可声明自2019年4月1日起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请问,B医药公司应当如何办理声明手续?何时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

6、B医药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有出口退税业务还没有申报,疫情期间B医药公司申报出口退税必须去大厅提交纸质资料吗?

7、在疫情期间,B医药公司无法提交纸质出口退税资料,税务机关怎么审核给B医药公司办出口退税?

8、B医药公司有一笔出口业务需要评估,现在公司还没有复工,这个评估该怎么处理?

9、在疫情期间,B医药公司等出口企业如果有的业务需要实地核查,为避免接触和人流聚集,是不是可以推迟实地核查?

10、B医药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现在需要开出口转内销证明,B医药公司能去办税服务厅办理吗?

11、在疫情防控期间,B医药公司出口业务需要报送的纸质资料暂时没有报,疫情防控结束后B医药公司应该怎么补报?

12、按照税总函〔2020〕28号文件的规定,在疫情期间B医药公司的出口退税业务应当实地核查,但是没有实地核查的,在疫情结束后税务机关和企业应该怎么处理?

13、B医药公司是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组织员工返岗加班生产防护用品,为此政府将会支付给B医药公司企业复工返岗补贴。请问B医药公司取得的这笔财政补贴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14、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医药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放宽,比例无限制,那B医药公司如何管控税务风险?

15、B医药公司是一家支持疫情防控的物资生产医药企业,正扩大产能开展生产,2020年1月紧急购进了大量原材料,改造一条生产线,有很多进项抵扣不完,请问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16、B医药公司2月份采购了一批N95口罩无偿捐赠给了定点收治医院,为疫情防控尽一些绵薄之力,请问这批捐赠物资在增值税上应如何处理?

17、C公司是一家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医药生产企业,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2019年办理留抵退税时,需要计算进项构成比例确定退税额。请问,享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的时候,也需要计算进项构成比例吗?

1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件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 

19、对新购置设备具体时点是如何规定的?如何理解“为扩大产能购进”?

20、近期,B医药公司与一家日本企业合作新项目,拟出口一批防疫物资,需要申请出口退(免)税备案,以便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但因疫情期间交通不便,无法前往税务机关办理。请问B医药公司应该如何操作才能办理退税?

21、B医药公司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想要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但疫情期间出行多有不便,无法前往税务机关办理。请问应当如何开具证明?

22、B医药公司是湖北的一家四类外贸出口企业,疫情发生前,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但由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难以报送纸质资料,是不是就不能申报出口退税了?

23、B医药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19年出口销售给国外的一批货物,因为质量原因近期被退回,需要税务机关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后,再去海关办理退运手续,上述货物还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现在B医药公司应该如何办理?

24、B医药公司是一家山东的外贸企业,2019年12月,从湖北一家服装生产企业购进一批医用防护服装并出口至韩国,但湖北这家企业开给B医药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邮寄过程中丢失了,因疫情原因,对方短期内无法向B医药公司提供发票,可能造成B医药公司在4月退(免)税申报截止期前,无法收齐退税凭证,请问B医药公司是否还能申报出口退税?

25、疫情防控期间B医药公司等纳税人是否可以在网上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事项?

26、如何应用对捐赠用于此次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实行更为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

可享受免税的进口捐赠物资,已征税进口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其中......

27、2020年疫情出口退税政策,疫情怎么申请出口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通过......


三、疫情防控期间,税务稽查中医药企业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1、在疫情期间,医药企业如遇有税务稽查案件,应知晓税务稽查期限会适当延长

2、医药企业应考虑因稽查期限延长产生的税款滞纳金可酌定减免

3、疫情期间,对医药企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届满的会及时解除

4、疫情期间,如遇税务稽查约谈,医药企业应充分行使陈述申辩权

5、受疫情影响,医药企业如何降低固定税收成本?

6、疫情期间医药企业停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7、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影响纳税信用?

8、医药企业风险管控与稽查应对策略

9、视同销售,调增收入的同时,也可调增费用

某医药企业宣传促销活动中,赠送了自己的药品,成本价6万元,市场价10万元(不含税)。会计处理......

10、一次性扣除政策必须抓住3个关键点

一个企业可否在多件固定资产中,选择部分(某一件或几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他的则采用诸如年限平均法(直线法)等分摊折旧扣除呢?

11、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后如何操作

12、医药企业执行“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

案例分析

A.基本资料

甲医药制造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用作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本金1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自公历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利率10%(未超过同期同类金融企业贷款利率标准),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1300万元。

B.问题

1)甲公司办理2018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缴时,财务费用中列支的100万元利息,既没有支付,也没有取得发票,能否在税前扣除呢?

2)如果2021年5月31日前仍未取得发票,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3)如果2021年5月31日前仍未取得发票,甲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利息支出已自行申报扣除,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C.解析......


课程背景: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带来的不利经济影响,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以及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出台积极的税收政策,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渡过难关。因此,医药企业务必准确把握最新税收政策,在享受便利政策及优惠的同时做到合规,避免错误适用政策引发的税收法律风险。

手机号码:15504488610                     联系邮箱:3205025031@qq.com                    联系电话:0431-85631925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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