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招标投标的法规修订与改革动向
一、2017年《招标投标法》的修订情况
二、2018年招投标改革与动向
1、自行确定中标人需说明理由
2、第二、电子招标投标明确为正式招标方式
3、加重创新和环保在招投标中的考量力度
4、正确对待最低价中标和履约问题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与行为规范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招标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或对某些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等
3)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例如泄露标底等)
2、投标人的行为规范,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招投标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行为规范
1)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保密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任何好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二、诚实信用原则
1、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负责,必须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肢解后转让给他人,也不得违法分包给他人
第三部分:招标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
1、招标条件不具备的风险
2、招标形式不合法的风险
3、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风险
4、招标文件编制、修改、发出的风险
5、资格预审和项目踏勘中的风险
6、擅自终止招标的风险
7、招标单位人员泄露保密信息的风险
8、虚假招投标的风险
第四部分:投标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
1、投标人主体不适格、数量不足的风险
2、投标人串标、围标的风险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委托他人投标的风险
4、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或报价畸高的风险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风险
6、投标人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风险
第五部分:开标、评标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
1、开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风险
2、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当的风险
3、评标中废标无法律和招标文件依据的风险
第六部分:定标、合同谈判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
1、未依法及时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风险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风险
3、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的风险
4、与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的风险
5、中标人丧失履约能力或放弃中标的风险
课程背景:当前,招投标领域乱象丛生,不规范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民生的安全稳定和谐,滋生腐败,危害社会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